成都進城務工人員辦理其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
進城務工人員辦理其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
提問時間:2016-08-29 11: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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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您好,美博教育升學指導老師為您解答:
根據(jù)2016年政策顯示,進城務工人員為其子女申請入學(以下簡稱申請人),需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,提交復印件。
A.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《居民身份證》、《成都市居住證》或《成都市臨時居住證》;
B.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(jiān)護關系的有效證明;
C.申請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區(qū)就讀的,須提供申請人與中心城區(qū)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《勞動合同》,或申請人在中心城區(qū)內辦理的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(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);申請子女在本市郊區(qū)(市)縣就讀的,須提供其與該區(qū)(市)縣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《勞動合同》,或申請人在該區(qū)(市)縣辦理的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(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)。
D.持《成都市居住證》申請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,已在本市依法連續(xù)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(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(xù)繳納狀態(tài));持《成都市臨時居住證》申請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,已在本市依法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(繳費累計時間在申請入學登記前24個月內,且申請入學當月及之前3個月處于持續(xù)繳納狀態(tài))。
E.截止5月31日,申請人已在該區(qū)(市)縣連續(xù)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明;
回復時間:2016-08-29 11:11:00